社會責任繁體版

    專職負責



    結合內部控管及外部稽核以求達到



    辨認及消除惡劣的、不公平的工作條件。



    教育員工以及策略夥伴社會責任對企業永續經營意義和重要性。



    持續培訓員工以及策略夥伴落實社會責任並提供必要支援。



    在社會責任各方面建立明確標準。



    發現缺失在改善期限內制訂改善計畫。



    對於長期複雜問題,建立項目進行研究並提出解決方案。




    具體實踐



    實踐企業社會責任竭力做到公平、誠實及負責,建立及執行一系列行動計畫持續改善自身及策略夥伴工作環境,以促進公平、安全的工作場所。



    總體原則 : 遵守一切與業務活動相關的法律要求。



    雇用標準 : 在薪酬、福利與工作條件上公平、合法地對待自己雇員。



    強迫勞工 : 絕不雇用強迫勞工,也不允許員工在強迫或任何形式的威嚇下工作。



    童工 : 絕不得雇用年齡在十五歲以下的兒童。



    歧視 : 招聘與雇用的時候不得因種族、民族、性別、宗教、年齡、傷殘、婚姻狀況、為人父母、工人組織成員、性取向、或政治觀點之不同而產生歧視。



    薪酬與福利 : 工資、加班薪資及應提供福利至少符合法律規定最低標準。



    工作時數 : 除特別情況雇員每週工作(包括加班)不得超過六十小時或當地法律規定較低者。在每七天內雇員享有連續二十四小時休息。



    雇員每年享有帶薪年假。



    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 : 結社自由及集體談判權:雇員可按自己選擇,參加與組織社團和進行集體談判的權利。



    律戒 : 雇員應享有尊嚴及受到尊重。 任何雇員不應遭受體罰、性騷擾、心理或語言騷擾或傷害。



    職業健康與安全 : 提供一個安全及衛生的工作環境,並推廣職業安全及健康的工作方式,以防止因工作而產生的意外或傷亡。



    環境保護的要求 : 不斷提高環保標準,保護地球。



    社區參與 : 積極參與幫助改善生產廠所在國家與社區環境。